9月17日,湘鄉市實施《湖南省完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若干規定》新聞發佈會召開。
  紅網湘鄉站9月18日訊(分站記者 彭娟)9月17日,湘鄉市實施《湖南省完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若干規定》新聞發佈會召開。該規定自今年8月1日正式發佈,意味著湘鄉城鎮獨生子女父母也將享受到各項獎勵措施。
  從2005年起,湖南省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,針對農村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部分計劃生育家庭,夫妻年滿60周歲以後,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一定的獎勵扶助。但對響應國家號召、積極實行計劃生育的廣大城鎮居民,國家並未出台統一的計劃生育獎勵政策。為填補這一空白,落實對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政策,我省出台了《湖南省完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若干規定》。
  按照該規定,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必須符合三個條件:必須是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區市享受同類獎勵的人員;獎勵對象必須持有《獨生子女證》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等證明,或是持有《無子女證明》的終身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;必須是符合國家法定退休條件並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,或男性年滿60周歲、女性年滿55周歲的其他城鎮居民。從2014年1月1日起,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,每人每月發放獎勵金80元,直至亡故。就具體程序的確認,符合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可向當地人口計生部門瞭解。
  新聞發佈會上,湘鄉市計生局相關負責人就規定的宣傳發動、具體實施、註意事項等進行詳細說明,並對下階段工作的開展進行安排部署。  (原標題:湘鄉就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新規召開新聞發佈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r66srmme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