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新聞回放
  12月3日2時許,沈陽的哥商師傅在大東區拉上一個年輕人,途中年輕人持刀搶劫商師傅後下車逃走,商師傅隨後用手台呼救,十餘輛出租車聚齊狂追劫匪,最終將劫匪抓獲。
  首次報道題目:《夜班的哥被搶 十多輛出租堵劫匪》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張毅)搶劫出租車的劫匪昨日已被刑拘,而被搶劫的商師傅心情也趨於平靜,“就是渾身都疼,追那小子累的。”商師傅說。
  昨日,記者從沈陽市公安局公交(地鐵)分局瞭解到,3日凌晨搶劫出租車的劫匪已被刑拘。
  據瞭解,這名劫匪是吉林人,今年22歲,沒有正當職業,事發當日他喝了酒,還和家人發生口角,獨自一人在街上閑逛,身上沒有錢的他臨時起意決定搶劫出租車。目前,此案仍在進一步處理當中。
  昨日晚間,記者與被搶的出租車司機商師傅取得聯繫。商師傅表示,從事發到現在自己並未出車,“不是別的,渾身都疼,追那小子累的。這常年開車缺乏鍛煉,冷丁一跑身體還真不行。”
  商師傅笑著說,事發後一直忙著配合警方工作,他想趕緊出車幹活,“也沒受什麼傷,沒事了。”
  據悉,在當日被追堵過程中,劫匪走投無路曾下跪求饒,並將作案工具和搶來的現金扔到地上,這樣的行為是否屬於自首?
  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律師李宗勝表示,劫匪的這種行為不屬於自首,因為自首的對象只能是公安機關,而此事件中劫匪是在走投無路之下才放棄抵抗的,他的扔刀扔錢行為明顯是搶劫已遂。
  此外,李宗勝律師還表示,參與追堵劫匪的幾名的哥的行為應該被認定為見義勇為,的哥們可以收集相關材料,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,對他們的見義勇為給予認定。
  (原標題:打劫“的哥” 小伙已刑拘圍堵者可申請見義勇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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